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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客赢了让利活动只对现金的行规
2007-7-2  孔超 程新刚

    “消费满100送20”,食客在一火锅店消费后,挑战商家“让利活动只对现金,不对赠券”的所谓“行规”。结果食客赢了---免单,另获80元赠券。

    据新洲区工商局工作人员称,6月26日,新洲邾城街章南小区的南先生在衡州大道一火锅店就餐,适逢该店推出“答谢新老顾客,消费满100送20”的让利促销活动,消费510元后获赠消费券100元。

    27日,南先生又邀人到该店就餐,结账时须付457元,南先生拿出消费券和357元现金,领班刘小姐开票后送赠券60元,南先生当即质问:即使去掉零头,也应送80元赠券。刘小姐辩称,让利活动只对现金,不对赠券,并称是“餐饮业行规”。争执未果,南先生打12315投诉。

    工商人员到场调查发现,火锅店事先没有明确说明赠券不能当作现金消费。工商人员认为,火锅店说法涉嫌霸王条款,有悖常情,既然赠券能等同现金消费,在约定内就应享有现金同样的折扣。

    经过调解,火锅店担心被连带处罚,于是免收南先生现金357元,并另送80元赠券。

  (武汉晨报)
相关关键词: 餐饮 火锅 行规 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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