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因饮用啤酒而中毒的消费纠纷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消费者获赔经济损失2200元。
5月20日中午,家住中江县万福镇的代某来到该镇一餐饮店就餐。因天气炎热,代某便购买了某品牌的啤酒消暑。当饮用完大半瓶啤酒时,突然发现啤酒瓶内有一蚊香头,20多分钟后,代某便出现了头晕、头痛、全身发痒、脚上起红斑等症状,后经医院诊断为“啤酒中毒,原因待排”。万福工商所接到投诉后,联系啤酒经销商和厂家销售人员,组织当事双方进行了多次沟通和协调,最终厂方同意向代某支付医药费及误工补助等共计2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