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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端菜员工相撞烫伤 获赔2867元
2007-5-27  四川饮食网

    13岁的男孩与父母到饭店就餐,上洗手间时却误跑进厨房通道,与端着热菜的员工迎面相撞,导致右前臂、右腹壁烫伤,伤心的父母于是把浙江锦绣江南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索赔。

  几天前,上城区法院对这起“意外”事件作出一审判决。按照双方各自存在的过错,法院判令饭店赔偿小杭因伤所致损失的70%,合计2867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消费者到饭店用餐,双方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饭店应当为消费者提供符合规范和约定的服务内容,并对消费者具有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

  “锦绣江南公司”仅有一间公共卫生间,且未设置卫生间指示牌,其厨房通道未设置隔离门、警示标志及相应安全保卫人员,存在安全隐患。小杭因饭店员工指点错误而向相反方向行走,饭店员工也未及时引导,饭店方面未尽到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

  小杭作为消费者也应尽到观察注意义务,他在向饭店员工问路后未作出正确判断错入员工通道,未及时避让送菜员工亦有过错,因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其过错应由其监护人承担。 

  (今日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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