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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没吃完 火锅店罚顾客5元
2006-10-20  张发军 石莉芳

    点的菜没吃完,火锅店竟要顾客接受5元的罚款。昨日,记者从成都市青羊区消协获悉,市民张小姐等三人在银丝街某火锅店消费时,火锅店居然以“没吃完造成浪费为由”,要求消费者为剩余火锅材料买单并接受5元罚款。

  据张小姐介绍,当她们拒绝支付罚款时,居然遭到火锅店员工阻止。昨日,消费者向消协投诉表示,火锅店有强制消费的嫌疑。就此,火锅店的熊老板则称,该店采取客人自选菜品的方式,“挑多吃少,浪费时有发生。”由此,店方在墙上对客人做了提醒:多吃不限,浪费罚款。给予5元罚款的之举,是为了提醒消费者以后不要造成浪费。

  青羊区消协工作人员就此表示,火锅店虽然提醒“多吃不限,浪费罚款”,但火锅店没有罚款的权利。由此,客人消费时造成浪费火锅店罚款没有依据。昨日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火锅店退还消费者所谓的罚款5元。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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