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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不力超标排污 食圣被罚3万元
2006-9-6  杨东 肖一丁

    昨日,成都市环保局通报了5家超标排污企业的处罚情况:根据超标排污的实际情况,成都食圣餐饮连锁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分别被处以3万元到8万元不等的罚款。

  市环保局在通报中指出:此次查处的5家违法企业,均是由于没有按规定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而导致在排放过程中污水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其中,成都华融化工有限公司和成都市洋然服装洗涤有限公司被处以5万元罚款;而成都食圣餐饮连锁管理有限公司、蒲江县五星三源黄莲加工厂被处以3万元罚款。成都另一家企业则被处以8万元罚款。

  成都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环保部门还将加大打击力度,对超标排污企业予以重罚,切实保障老百姓的饮用水安全。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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